日本:“老有所为”走过半世纪
68岁的力三高野,通过“高龄人才”公司找到了一份园丁的兼职;中村常野75岁时组建了一个为当地社区提供服务的组织;67岁的小山昭夫加入了一家专门挖掘“银发人才”的人力资源公司;若宫正子82岁时,发布了一款专为老年人开发的网络游戏,在退休前,她还是一个完全不懂编程的普通银行女职员……在日本,“银发族”重返工作岗位,甚至主动为老年人的生活和就业提供服务的现象,随处可见。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现了劳动力短缺、消费萎缩、社保财政收支不平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缓解劳动力短缺和养老负担问题带来的社会压力,日本从立法、政策、老年人继续教育等方面入手积极促进老年人就业,鼓励老年人利用自身的经验和知识为经济社会建设继续做贡献。
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劳动力短缺是日本老年人就业的主要原因。截至2021年9月,日本老龄化率达到了29.1%,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而日本未来劳动力补充来源却不乐观,0~14岁人口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处于减少态势,截至2021年12月,在总人口中占比已下降至11.76%,劳动力人口补充来源越来越少。日本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在1995年达到8700万人高峰后一直在减少,预计到2040年将进一步下降至5543万人。日本劳动力短缺问题越来越明显,促进老年人就业遂成为确保劳动力平稳供应的重要努力方向。
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经济保障不足等因素是日本老年人继续就业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日本养老金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日益严峻。为此,日本政府先后通过《年金改革相关法案》《年金功能强化法》等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
在替代率方面,主要是提高个人保费率和降低养老金替代率,前者意味着增加个人的缴费负担,后者则意味着年老后收入减少,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2021年日本《老龄社会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养老金占家庭收入60%以上的家庭在全部老年人家庭中的占比超过了75.3%,而2014年只有56.8%,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家庭在依靠养老金生活,养老金替代率的下降将导致老年贫困问题加剧。
根据日本金融审议会2019年发布的报告——“要维持老年人老后生活至少需要储蓄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0万元)资产”测算,65岁及以上老年夫妻家庭的月平均养老金为21万日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万元),而每月日常开销则在26万日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3万元),这样他们每月只能拿出积蓄填补亏空。但现实是,日本目前户主为老人的家庭拥有超过2000万日元储蓄的仅有39.5%,这意味着半数以上老年人需要继续工作,来确保晚年能正常生活。
日本老年人强烈的就业意愿也是支撑其长期工作的内在保障。日本一直以来广泛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发展,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因此不少日本老年人只要还能工作就会一直工作下去。特别是随着“团块世代”(1947年到1949年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一代人)陆续退休,能够继续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群也相应增多,这些“企业战士”有着较强的就业意愿,无疑将成为今后老年就业群体的主力军。
另一方面,在积极老龄化的推动下,日本不仅平均寿命不断增长,健康寿命(日常生活能自理期间)也在延长。2019年,日本男女平均寿命分别达到81.41岁和87.45岁;日本男女的健康寿命分别为72.68岁和75.38岁,与2016年调查时的数据相比,分别增加了0.54岁和0.59岁。健康寿命的延长能够使老年人继续保持身心健康,促使他们继续参与各种社会活动。
日本内阁府《老年人经济生活相关调查》显示,现在仍有工作收入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4成以上表示,只要有工作可做就希望一直做;如果从想要工作到70岁的人群算起,超过90%的老年人都保持了较高的工作意愿。良好的未来生命预期和身心健康状况,对于日本老年人就业积极性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日本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以服务于老年人就业。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早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之前,日本就发布了被誉为“老年人宪章”的《老人福利法》,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并规定“应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和能力,为其提供从事工作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退休年龄也由50~55岁延长到60岁。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经济从高速增长期转入低速增长期,失业率上升,雇佣关系恶化,中高年龄者的就业环境尤为不稳定。为预防中高年龄者的失业问题,1974年日本将《失业保险法》改为《雇佣保险法》,并通过多次调整逐渐扩大了老年人加入雇佣保险的范围。1986年日本出台《高龄者雇佣安定法》,经多次修改,制定了将60岁的退休年龄逐渐推迟到65岁的制度,使老年人继续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在延迟退休方面,日本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身体状况的受雇人,实行不拘一格的、渐进式的退休机制。此外,1995年颁布的《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为老年人社会参与、雇佣、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日本老年人的就业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雇佣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调整养老金制度以适应老年人继续就业的现实。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和领取养老金老年人数量的增多,日本养老金财政出现了收支不平衡问题。为此,日本对养老金的领取时间进行改革,重点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日本国民养老金从制度建立之初就采取65岁领取的规定;厚生养老金的领取则从60岁逐渐提高到65岁。
为了鼓励老年人推迟领取养老金,日本养老金制度规定,60~70岁之间可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灵活领取养老金。65岁以后每推迟1个月领取养老金,可以在法定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0.7%;60~65岁之间每提前1个月领取养老金,则在法定养老金的基础上减少0.5%(2022年4月开始缩小至0.4%),领取时间越早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少。
三是通过终身教育的普及、职业能力的开发和提升数字素养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各种技能。20世纪60年代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日本老年人教育事业得到了良好发展。此后以文部科学省为主要牵头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了终身学习中心等机构促进老年人学习,并利用公民馆等公共设施,开设面向老年人的相关课程和学习内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日本的公民馆教育遍布各个都道府县,对老年人身心素养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在职业开发方面,日本依托《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和银发人才中心,为老年人提升职业素养和从业适应性提供重要支撑。近来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总务省还推出了数字活用推广员制度,帮助老年人提升数字素养,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老年人就业。
总之,随着政策覆盖面不断拓宽、政策内容不断拓展,日本老年就业人数整体上保持平稳增长。根据总务省的劳动力调查数据,2021年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就业人数已达912万人,10年间持续增长且累计增加341万人。
日本促进老年人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精细的制度设计,对当前面临着老龄化和劳动人口减少问题的许多国家来说,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第一,完善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日本的经验表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提早保障老年劳动力是关键。借鉴日本经验,探索制定符合本国实际的老年人劳动权利保护、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和老年人再就业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可以为老年人再就业营造良好的法制保障环境。
第二,开展多样化就业培训,搭建为老服务的就业信息平台。老年人对于新环境、新技术的适应能力较差、体力也较差,相对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就业机会较少。因此,可大力发展针对老年人的职业介绍所,对老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根据老年人的特长、兴趣推荐比较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鼓励健康的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还可以利用社区、工会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的组织优势,结合数字化、信息化成果为老年人搭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老年人就业。
第三,对雇用老年人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和支援。在这方面,日本主要通过制定“提高退休年龄奖励金”制度、设立“高龄者雇用专项资金”等方式,奖励那些积极为老年人创造工作机会的企业,并采取措施对企业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