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问题现状与展望研讨会纪要
中日东海问题包括东海海域的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及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2005年12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与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中国太平洋学会、太平洋学报共同主办了东海问题现状与展望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有关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就东海问题的现状与未来发展、国际海洋划界新趋势及对策建议等展开了全面深入的研讨,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观点和主张。
一 日本的疆界观念及东海政策的演变
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表现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与现实因素。日本的近代史是通过侵略战争向大陆扩张疆域的历史。近期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表现,反映了其新一轮的扩张海洋领土的国家战略与野心。
(一)近代以来日本的疆界观念演变及其影响
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孙宏年博士分析了日本近代疆界观念的变化与侵略扩张的历史根源。自明治维新起至二战期间,日本官员、御用学者等先后提出“征韩论”、“主权线”、“利益线”、“大东亚共荣圈”、“生存空间”等理论,提出对外扩张“边疆”的“理由”、设想和规划,一些理论还直接成为日本对外扩张的理论指导。
冷战结束后,日本对外扩张、与邻国争夺领土资源的疆界观念正成为主流思潮,日本与中国、韩国、俄罗斯等邻国的岛屿归属争端、海域划界问题公开化,有人还重提“大东亚共荣圈”等概念,甚至公然提出以控制、侵略邻国为目标的新“疆界观念”。例如,日本政府所谓的“周边事态”和“有事法制”,事实上重提军国主义侵略扩张时期的“主权线”与“利益线”概念,对亚太地区安全和世界和平构成威胁。
(二)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政策表现及动因
日本研究所吕耀东副研究员认为,近年来日本提出所谓“海洋国家论”,开始了新的由陆地向海洋的扩张,其扩张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自2004年6月中日东海油气之争上升到政府层面以来,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具有如下特征:(1)日方缺乏诚意,无意与中方协商解决东海油气之争,而是积极收集东海大陆架相关数据;(2)日本“以升级对升级”,借东海油气之争挑起领土争端;(3)日本最近提出所谓“共同开发方案”,柔性攻势隐含杀机。日本最近在东海不断发难的真正目的在于:间接制约中国,逼迫中国承认所谓“中间线”;借东海权益纠纷掩盖攫取钓鱼岛之实,企图在东海能源以及领土主权问题上取得更大突破。
二 日本自民党在现阶段东海争端中实行的政策分析
日本研究所高洪研究员分析了日本的政治动向以及以小泉为首的自民党的相关政策特征。
(一) 以发挥准军事力量作用作为与我斗争的主要手段
日本自民党内以武见敬三为会长的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于2005年11月30日公布了名为《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法》的法律草案,计划在2006年春季例行国会上以“议员立法”形式审议通过。该法案借口“保护日本对海底天然资源进行勘探调查以及开发工作”,其直接目的则是要让日本海上保安厅在今后帝国石油公司进行钻探时能在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海域布防,以牵制我国的东海开发。
除法制上的准备外,作为配套措施日本政府计划用七年时间投入3500亿日元(近30亿美元),为海上保安厅更新巡逻舰只和侦察机。这一措施将改变目前依赖海上自卫队的局面,使海上保安厅有能力对特定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与监视。显然,日本此举旨在从法律与执行两个层面双管齐下,在中日东海油气田争议中采取强硬措施,同时通过更为灵活、便捷的准军事力量,借保护调查、勘探作业为由,对中方施加压力。
(二) 军事上加强与美国合作、加强反潜能力、加强制空优势
鉴于《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法》只能解决民间层面的冲突,日本政府同时开始更加明显地筹备军事手段,以策应海上保安厅出面的武力抗衡。为此,日本积极加强与美国的军事同盟关系,将钓鱼岛和下地岛都纳入军事考虑对象,把联合军事演习推向中国近海。2005年10月29日,日美两国《关于驻日美军改革与调整的中期报告》出台后,防卫厅长官大野功统明确宣称:“日美同盟过去一直是由美国保护日本,从现在开始进入了日美为维护世界和平与改善安全保障环境而共同努力的新时代。”最近,日本为了推动与美国行使海外集体自卫权方面的融合,更是积极通过研发平流层反潜哨站,构筑立体反潜网,以提升日美军在第一岛链的水下封锁作战能力。
(三) 小泉政治的国内视点是努力提高对民间的组织动员能力
准备准军事对抗和军事对抗,折射出小泉政府的一种图谋:在通过外交接触实现利益诉求、争取达成谅解的同时,也有不惜使东海问题激化,将两国关系推向“临界点”的准备。即,估计到双方为各自的战略利益而放弃迄今的克制态度,军事上因偶发事件导致低级别的武力冲突,政治上出现公开对抗的局面。为此,日本政府着眼于提高对民众的组织动员能力,加快了修改宪法步伐,通过参拜靖国神社激励民气、唤起“爱国热情”,对媒体加强控制,为在东海问题上采取强硬措施做好舆论准备。凡此种种表明,从长远看,日本政府在东海问题上采取退让妥协政策的可能性似乎不大,其最大的政策可能是死守“中间线”,为此最终不惜矛戈相向。
三 美国采取中间偏日立场的可能性最大
在中日钓鱼岛主权和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上,美国的影响举足轻重,与会学者对美国的立场进行了深入剖析。
(一) 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的责任与立场
北京大学张植荣副教授指出,虽然目前钓鱼岛领土争端的当事国是中国和日本,但纵观争端的起源和演变过程,可发现美国对造成中日领土争端现状起了不容忽视的关键作用。(1)在法律关系上,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的《旧金山和约》到70年代的《琉球返还协定》,再到21世纪的表态,美国的立场是表面“中立”、实则偏袒支持日本;(2)在国际关系上,美国的卷入尤其是战后美国对日单独占领、单独媾和,对钓鱼岛行使行政管辖权及归还琉球的历史过程,正是使钓鱼岛问题日益复杂化的过程,且美日安保体制的存在和强化使争端的解决更加复杂化;(3)在中日双边关系中,钓鱼岛问题考验着两国的智慧。
1972年至今,美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没有改变:一是在中日领土主权问题上持“中立”立场;二是承认日本通过所谓“施政权”对钓鱼岛进行实际控制。2003年3月下旬发生中国保钓人士登岛事件后,美国国务院官员再次表示:美国认识到日本自1972年以来对钓鱼岛进行了实际管理,但美国对钓鱼岛的最终主权“没有立场”,“美国希望中日两国和平解决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争端”。但在2005年,美国的立场似乎更偏向日本,这与其东亚战略分不开。
(二)谋求中日相互制衡而不致军事冲突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刘学成研究员认为,随着中国迅速发展和日本向“正常国家”战略目标迈进,亚洲合作和一体化进程加快,美国东亚战略的调整有三条主线:首先全力建立以其为主导的、以美日韩澳为核心的西太平洋联盟体系;其次是形成中日相互制衡而非对抗的关系,控制日本,牵制中国;再次是利用东亚各国之间的矛盾,干扰乃至阻断东亚合作进程。
美国东亚战略的一个重要取向是,保持中日关系的适度紧张但不致导致军事冲突,这样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2005年7月15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就中日两国在东海天然气田开发问题上对立日益加深表示:“强烈要求两国就划清分界线达成协议”,并提议在缔结最终协议之前,先达成一个临时决定,尽可能避免事态恶化。这是美国政府首次就中日东海争端正式表态。近日美国副国务卿希尔表示,日本与邻国争吵不休实际已使美国外交复杂化,“这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愿意看到日本与中韩的关系冷静下来”。在美国看来,中日纷争的加剧会导致两国力量的相互抵消和相互牵制,这种状态使中日都有求于美国,使美国在三边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但陷入中日纷争成为直接卷入者,并非美国的最佳选择。
不过,从更现实的角度看,所谓“中立”也好,“制衡”也罢,这些在美国的东亚战略中都是第二位的,而与日本加强军事合作以扼制我军事力量的发展则是第一位的。
(三)幕后调解、谋求介入共同开发 日本研究所金熙德研究员认为,目前美国对中日紧张关系较为谨慎,不希望被双方看成偏袒某一方,其真实意图并不在于中日冲突,而在于阻止中日过度接近。美国在表面“中立”和“不介入”前提下,暗中积极加强美日军事同盟,同时也理性地界定与中国的关系。一方面美国官方呼吁中日双方通过谈判解决分歧,另一方面非官方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三方对话,了解中日争端的最新动态,掌握协调的主导权,为日后介入联合开发海底资源铺路。
在华盛顿召开的“美中能源政策:选择合作还是冲突?”论坛上,美国参议员约瑟夫·利伯曼呼吁:“我们应该在美中对话进程中增加一个能源联合研究与开发计划,看看美中能不能在一起工作。”他警告今后美中可能因石油资源竞争而发生冲突,建议两国通过能源合作避免冲突。美国正在筹备2006年初在卡塔尔召开的能源合作会议,已经邀请中日印高层官员与会,并有意在会议期间安排中日官员私下接触。从长远看,美国可能有意通过日本的马前卒作用而在中日能源摩擦中渔翁得利,达到分离中日、遏制中国、掌控亚太地区的目的。
四 国际海洋划界实践的最新动向及评析
立足于国际海洋法分析东海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是本次会议的重点所在。有学者以2001年“卡塔尔诉巴林案”及2002年“喀麦隆和尼日利亚陆地和海洋边界案”为例,指出国际海洋划界原则的新动向:一是划定单一海洋界线成为趋势。国际上曾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分别划界的先例,但近20年来,出于实际管理便利和避免管辖争端的考虑,国际海洋划界实践趋向于选择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共同划定单一边界。二是等距离(中间线)成为单一海洋划界中的出发点。
从目前国际上已确定的170多条海洋边界中,多数是以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划分的。如2002年海岸相邻国家喀麦隆和尼日利亚陆地和海洋边界案中,国际法院以全体一致方式肯定了等距离在单一海洋划界中的出发点地位。法院指出:“公平原则.有关情况方法……与适用于领海划界的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十分类似,包含两个步骤:首先画一条等距离线,然后考虑是否存在要求调整或移动该线的因素以便取得‘公平结果'。”国际法院的判决尽管只对当事国发生约束力,但作为国际法的渊源,值得关注。
但也有学者认为:(1)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一款的规定看,自然延伸标准优先于200海里距离标准,即自然延伸是主要标准,200海里距离是次要标准;(2)从国际法院判决的效力看,该判决结果仅对当事国有法律效力,加之各国划界实际情况不同,对我主张东海划界只有参考意义而无约束力;(3)尽管划定单一海洋界线与等距离原则似乎是近年来国际海洋划界的趋势,但目前远未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或义务,而且并没有任何判例明确否定自然延伸作为大陆架权利基础的法律地位;(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要求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必须是单一的,《公约》本身反而支持有关国家可以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定两条不同的界线;(5)中日东海海域划界,应坚持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分别划界:应先依据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划定大陆架界线,再依据公平原则.有关情况原则划分专属经济区界线。这样东海可能会存在两条线,但并不排除在此基础上最终经过两国政府友好协商而将两线合一划定单一海洋界线的可能。
五 日本学者有关日中东海争端的观点
在日本国内,尽管政府立场强硬,但也有国际法学者和石油业界专家批驳日本政府的错误立场而支持我方主张,值得注意。外交学院龚迎春博士对此进行了介绍。
(一)主张在划界中忽略钓鱼岛的效力
日本爱知学院大学教授、日本国际法学会理事芹田健太郎批驳了日本企图以我钓鱼岛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基点的图谋,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远离本土、存在领土争议的无人岛,只赋予其12海里的领海而不主张200海里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做法更加符合国家实践和国际判例,如此安排,中日之间有关这一争端的最终解决可能会简单很多。
(二)建议以政治手段解决中日东海划界问题
日本国内学者一般不主张以法律手段解决东海争端,认为如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很难保证判决结果肯定对日本有利。日本著名海洋法专家、庆应义塾大学名誉教授栗林忠男认为,根据最近的国际法院判例,中国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理论已失去优势,而日本以“中间线”划定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张也未发展成为划界原则。国际法在海洋划界上目前处于混沌状态,很难说哪一种理论占上风。因此,目前只有以政治手段来解决两国海洋划界问题为最佳选择。
(三)批驳所谓“吸管效应”及要求中国提供地质资料
日本著名中国问题专家、横滨市立大学名誉教授矢吹晋和石油业界著名专家、原石油资源开发董事猪间明俊严厉批评了日本对我春晓油气田的无理主张。首先,所谓“吸管效应”不符合石油业界关于矿区分割的常识,根据日本及各国国内法,两家石油公司相邻开采油气田的中间间距不少于100米即可,日本主张5公里距离“可以像吸管一样吸走油气”实属欺诈。其次,从国际石油界的常识来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并承担巨大商业风险,因此取得的地质数据对石油公司而言是最高级别的企业秘密,不给对方任何回报、只要求提供数据的行为,与强迫产品制造商无偿交出特殊技术一样,是极端无理和违背常识的行为。日本政府应该认识到,解决中日东海资源开发问题,只有走共同开发这一条路。
然而,尽管日本学界和经济界要求在东海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呼声很高,但小泉政权出于国内政治的需要,在钓鱼岛主权争议、东海海域划界及海洋资源开发等问题上采取强硬对抗立场,加之日本国内部分右翼势力的偏激极端言行、日本媒体在相关问题报道中的片面煽动,在日本国内很难听到理性、客观与务实的声音。
六 中日东海问题未来走向及对策建议
与会专家从不同角度就中日东海争端的未来发展可能及我国之应对措施等纷纷建言献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可菊研究员着重从国际法的角度,谈论了我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正当性。中国军事科学院江新凤研究员提出,东海问题上的当务之急为以下七点:一是加强海洋意识,树立海洋国土观念;二是处理好历史问题与现实斗争的关系,把东海问题作为中日关系中现实斗争的重中之重,从思想上重视东海问题,要有忧患意识;三是在政治上继续开展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同时避免在东海发生军事冲突;四是在海洋执法上,应建立和完善海上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准军事力量建设;五是在策略上,建议在有争议海域进行“共同开发”,而不急于解决东海划界问题;六是在法律上,提倡按“海岸线长度与海域成比例”的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划界;七是做好军事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罗海珍从南海谈判的进展出发,探索全面解决包括东海在内的中国海疆争端的途径。她以中越北部湾谈判的成功经验为例指出:一从外交决策方面来看,两国领导人睦邻友好、解决问题的决心,是促进北部湾划界谈判成功的关键;二从历史权利论看,中越北部湾谈判体现了“搁置历史争议、面向未来”的务实精神;三是求同存异、公平协商,体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精神;四是领土等敏感问题的解决方式,需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能一揽子解决;海疆问题上可以先海后岛,逐步解决。在东海和钓鱼岛问题上,中日应首先冻结或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在东海大陆架的共同开发中谋求合作开发,培养合作双赢的气氛,为未来全面解决钓鱼岛和海疆问题铺路。日本研究所孙伶伶博士则从日本对钓鱼岛强化实际控制的法律效果及对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在对钓鱼岛进行历史和法律的两方面进行论证后,她认为:为了改变我们在钓鱼岛问题上所处的被动消极地位,应采取具有法律效果的举措,以图打破僵局取得突破进展。其具体措施为:一是主张日本的占有自始无效;二是从立法、行政等方面采取官方行为昭示钓鱼岛的争议状态;三是忽略钓鱼岛的划界效力、共同开发东海。中国对日本政府企图通过强化“实际控制”达到“时效取得”的任何单方行动,理所当然地要采取一切手段予以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