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宪”违背历史放弃和平
“和平主义”是日本宪法第9条规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不拥有宣战权。因此由二战反法西斯同盟国美国主导、日本认可的“和平宪法”,备受世人关注。然而,随着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安全保障相关法”(以下简称新“安保法”)生效,自卫队违反“和平宪法”海外动武成为可能,日本已完全背离战后奉行的和平主义发展理念。
以“修宪”为介入冲突寻依据
2016年3月29日正式生效的日本新“安保法”,作为日本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法制化,是日本国家安全政策自二战后一个最大的变化,将对亚太周边安全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从新“安保法”通过的政治过程来看,自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首次上台执政以来,修宪势力就开始行动,提出要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从解禁集体自卫权到“修宪”的政治构想。但由于安倍短暂的任期,连解禁集体自卫权也未能实现。2012年底以安倍为首的自民党再次上台,马上将解禁集体自卫权形成内阁决议案付诸国会强势通过。
从新“安保法”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应对“灰色地带事态”、“重要影响事态”和“存亡危机事态”等方面,即日本如何在可能的冲突与战争中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其中,所谓“灰色地带事态”,即介于武力冲突与和平状态之间的事态,在没有达到武力攻击的状况下,当日本警察的力量不能或无力解决这一问题时,就出动自卫队加以应对。所谓“重要影响事态”,指“海外发生威胁到日本和平与安全的事态,对此事态放任不管的话,或许将发展到对日本的武力攻击”。这将彻底改变过去“周边事态”中限定的地理范围及对象,使日本自卫队向美军等外国军队提供支援的范围从日本周边扩大到全球,从而实现了“自卫队能到地球任何一个角落活动”的意图。所谓“存亡危机事态”,指“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受到武力攻击,日本的生存处于明显危险境地,民众生存、幸福、自由权利受到威胁”时,日本也可以行使武力。
上述三种事态实为递进演变过程,日本新“安保法”提出的“灰色地带事态”、“重要影响事态”和“生存危机事态”三个关键“事态”,彼此紧密关联、互为递进,成为日本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发起武力攻击的借口,极具引发战争的危险性。事实上,新“安保法”生效最大的变化,就是它已突破了日本“和平宪法”第9条的第1款“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这一条款的突破,意味着日本自卫队即可介入冲突与战争之中。安倍政府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法制化,事实上已架空了“和平宪法”第9条,其修宪步伐迈出关键一步。下一步就是力求修改现行“和平宪法”第9条第2款,将“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的条款,彻底变更为日本可以拥有发动战争的国防军。这样的修宪理念已经在执政党自民党修宪草案里明确提出,明示日本要拥有武装力量,建立国防军,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如果突破现行日本宪法第9条第2款,日本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将不复存在。
“修宪”着力谋求国外认同
众所周知,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军占领时期,由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以下简称“总司令部”)主导日本政府颁布的。日本政府接受了由“总司令部”主导制定“和平宪法”的相关提议,并认同要通过“和平宪法”根除日本军国主义,让日本在战后走和平主义发展道路。但随着经济实力的大增,日本谋求修改“和平宪法”的愿望日益强烈。
为了消除“和平宪法”的政治军事束缚,成为能够发动战争的“正常国家”,日本修宪势力力求以历史修正主义摆脱“战败国”形象,刻意营造日本也是二战“受害国”的国际舆论。不仅让世界各国政要参观广岛二战原子弹爆炸遗址,而且以“废除核武器”的名义,促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日使用原子弹的美国的国家元首访问广岛并讲话,迈出挑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实质性步伐。就此日本修宪势力利用国际舞台和国际舆论,营造了日本是二战“被害者”形象,为“修宪”创造国际认可环境和有利氛围。
值得关注的是,日本修宪势力借助其外交“政绩”,成功遏制了和平主义团体反对“修宪”的声音,迎合了当前某些日本民众的心理诉求。第一,它迎合了日本民众的民族主义诉求。无论是举办七国集团(G7)首脑峰会这样的重大国际会议,还是利用这一平台放大G7首脑参观广岛二战原子弹爆炸遗址现象,都符合国民希望日本能够在国际社会消除“战败国”形象的心理期待。第二,它迎合了日本社会存在的错误历史观,力图洗白军国主义战争罪行。在日本修宪势力看来,以向日本投掷原子弹当事国——美国在任总统以及欧美国家政要访问广岛“核爆地”,日本时隔70年终于迎来了改变战后国际秩序的契机,这不仅进一步引导国际社会认可日本也是所谓“二战受害国”的形象,还更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消减日本作为战争侵略者的负面影响。
“修宪”将危及地区和平安全
日本二战后走上限制军事化和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正是基于“和平宪法”第9条的确立与存在。然而,这部备受亚洲及世界广泛赞誉、得到日本国民认可、对日本经济崛起功不可没的“和平宪法”,却被追求“正常国家”化的保守势力视为最大障碍。2013年5月初,安倍首相访问沙特阿拉伯时,就修改“和平宪法”的设想对媒体称,“这是我国的宪法,不是需要对外解释的问题”。言下之意,日本“修宪”无须向中韩等邻国及国际社会作出解释。乍听起来,安倍的说法似乎挺有道理:“修宪”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然而,这一说法背后的逻辑是,日本现在要改变不利于日本保守势力的战后世界秩序及世界反法西斯胜利结果。
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亚太地区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战败投降的日本在盟军主导下颁布了根除军国主义的“和平宪法”。其中第9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希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可见,“和平宪法”是日本二战无条件投降的产物,是亚洲及世界反法西斯联盟胜利的结果,更是确保日本不再走军国主义侵略战争老路、保持和平主义精神的根本大法。
如今,国际国内舆论皆已看清,安倍是“为修宪而修宪”,其修改宪法第9条的终极目标,在于修改“放弃战争”、“不保持战力”和“否认交战权”的条款。安倍“修宪”的坚决与民调舆论的反差,其关键争议点在于日本是否要放弃“和平主义”这一历史“承诺”。
然而,根据2016年生效的日本新“安保法”规定,日本是可以发动战争的,这是二战后东亚地区一个重大的安全变局。当日本在法律上已成为一个可以发动战争的国家之时,日本一些民众上街游行高呼:“我们不要战争,我们反对战争,日本的和平宪法里读不出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新‘安保法’是违宪的。”对此,安倍政府不但没有停止“修宪”的步伐,更是在日本国会把“修宪”作为主要议题,力图将修改“和平宪法”第9条以更加富于策略的手法进行到底。
日本政坛的和平主义势力影响式微,难以形成遏制修宪势力政治右倾化的抗衡力量。以安倍首相为首的修宪势力屡屡强调自民党建党精神之一就是“制定自主宪法”,其主张修改“和平宪法”第9条,设置国防军,允许在国外使用武力,废除宪法中对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制约等言行,已严重侵害了日本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一旦日本修宪势力突破日本宪法第9条的和平主义原则,利用国际冲突或者介入战争,或与同盟国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和平宪法”将形同虚设,和平主义精神将失去宪政依托。这种历史修正主义极为危险,将可能危及亚太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值得亚洲及国际社会高度警惕,同样值得尚有和平主义信念的日本民众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