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年轻人缘何压力山大
【摘要】日本年轻人的压力既来源于经济发展不景气等客观因素,也来源于其心理文化等主观因素。平成时代经济不景气的现实改变了日本企业的雇佣形态,给日本年轻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雇佣形态的改变导致了日本职场人际关系的不和谐,进一步加大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派遣职员的压力;根深蒂固的“罪己”意识,使得急于建功立业的年轻人难以承受工作失败的压力。
【关键词】日本 年轻人 压力 【中图分类号】D58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日本年轻人过劳死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一些人对日本房价相对低廉、车子也便宜,年轻人却依然感到压力大乃至不堪忍受去自杀这一现象感到费解。根据日本政府2018年发布的《预防过劳死等对策白皮书》,从1998年到2011年,日本连续14年每年自杀人数超过3万人。2010年以后,自杀总人数有所减少,但因工作问题而自杀的人数却呈现出增长趋势。2017年,日本因工作自杀的人数甚至达到了自杀总人数的9.3%。鉴于日本即将进入人生百年时代的超老龄化社会,自杀人数的增多无疑是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笔者在日本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心理文化等因素,从而对日本年轻人的压力来源进行分析。
平成时代经济不景气的现实改变了日本企业的雇佣形态,给日本年轻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在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诸多企业为了削减人力成本减少正式员工,增加非正规雇佣人员。2001年,松下、富士通、索尼等电子公司相继宣布裁员计划,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受到了冲击,加速了瓦解的态势。于是,非正规雇佣的派遣职工越来越多,而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也越来越难。根据日本2018年版《青少年白皮书》中关于年轻人第一次就业情况的数据,现在已经就业的人员或者过去曾经就业过的人员的第一份工作的雇佣形态,正规雇佣占57.8%,非正规雇佣占34.2%。其中,在25岁至29岁人中,正规雇佣占68.3%,非正规雇佣占26.4%。在16岁至19岁人中,正规雇佣占30.6%,非正规雇佣占53.1%。
所谓“派遣职员”,就是临时合同工。企业为“正社员”提供的优厚福利待遇,合同工不能全部享受。合同工虽然工作量大,但前途不稳定,收入比正式员工少,甚至经常受到正式员工的歧视。此外,日本劳动法规定,外派职员雇佣年龄不得超过40岁。这意味着合约到期后,合同工就会面临失业的风险。此外,每当经济危机来临或者企业陷入困境,首先被裁减的便是合同工。因此,日本年轻人最不愿意做的就是派遣职员。但是无疑,现实是很严峻的,当前的日本年轻人还无法摆脱这种命运。
总之,作为派遣职员,无论是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薪金待遇,还是雇佣的稳定性等,都与正式员工有着较大的差别。诸多社会需求得不到满足,长此以往,其内心所要承受的压力之大也足可以推知。
雇佣形态的改变导致了日本职场人际关系的不和谐,进一步加大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派遣职员的压力
所谓终身雇佣制,是日本企业战后的基本用人制度,即从各类学校毕业的求职者,一经企业正式录用直到退休始终在同一企业供职,除非出于劳动者自身的责任,企业一般不会轻易解雇员工。终身雇佣制促成了日本企业人际关系融洽、重情重义的氛围。可以说,日本的终身雇佣制是发展了的家族制度。从精神层面上看,终身雇佣制对塑造日本人的团队精神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历史事实亦证明,终身雇佣制度为二战以后的日本经济腾飞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而,终身雇佣制的逐渐瓦解,必然会导致日本企业拟血缘家族式体制的崩溃。日本人的基本人际状态属于“缘人”型。从自我认知层面看,日本人是在一个关系密切的人际圈子中进行自我认知,其社会生活不是趋于个体,而是趋于与他人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根据投入感情的多少形成了三个较大的交际圈:最内一圈是由亲人组成的,中间一圈是由熟人、朋友、同事等组成,最外一圈则是由生人组成的。“缘人”型的人际交往特点是:对于感情最浓的“亲人”适用“娇宠”法则;对于半感情半算计的熟人、朋友、同事等适用“义理”法则(“义理”是一种促使人们维护交换平衡、人际关系稳定的规范。它既是一种责任也是履行责任的礼仪,还是偿还欠情的义务);对于完全不需要投注感情的生人,则适用公平竞争法则。终身雇佣制度下的日本企业本来是一个由亲人与伙伴组成的拟血缘大家庭,是没有“生人”存在的。但是,在正规雇佣与非正规雇佣混搭的形态下,派遣职员作为短期的临时合同工,有意无意地被当成了“生人”,使得本该彼此积极合作的关系总是难以顺畅地进行。不和谐的人际关系,无疑进一步加大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派遣职员的压力。
根据日本人才派遣协会2019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派遣职员中,有80.4%的人感到有压力。而给其造成压力的首要因素是“工资待遇”,其次便是“被派遣单位的同僚”以及“被派遣单位的上司”。换言之,正是职场人际关系的不和谐,造成了日本派遣职员的压力。
根深蒂固的“罪己”意识,使得急于建功立业的年轻人难以承受工作失败的压力
有日本社会学家曾称,拥有“罪己”意识“是日本人的才智聪明之处,是作为成年人的条件”。日本人的罪己方式,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多有不同,如果罪己的主体是个人时,主要有如下四种方式:一是对自己处以社会声誉上的责罚,比如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等,这是最为普通的一种罪己方式。二是对自己处以经济上的责罚,比如自行削减工资、奖金待遇等。三是从社会地位层面对自己进行责罚,比如主动辞去公职等。四是对自己处以身体上的责罚。采取这种罪己方式,轻者,或是一头秀发剃光,或者是参拜庙堂百次;重者,则会以命谢罪,比如自杀,这也是最为严厉的罪己方式。而行为主体采取哪种罪己方式,主要视外部情境的压力大小而定。
由于经济长期不景气,日本企业不仅极力削减正式员工的数量,增加临时雇佣人员,而且对新入职员工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比如,要求其一入职就能发挥独当一面的作用,赋予其与工作经验和能力极不相符的任务。因而导致年轻人身心疲惫,健康状况严重受损。作为一个年轻人,特别是经过激烈竞争后得以进入心仪公司的年轻人,满腔热忱想报答知遇之恩而拼命工作者自然不在少数,为了自身未来的发展想建功立业者也不在少数。然而,欲速则不达,被委以超乎个人工作能力的重任,每天处在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中,长此以往,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失误也会频发。而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总得有人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同程度的“罪己”也就在所难免,最为严重的便是自杀了。
2019年,日本改元,实现新老天皇的交接,开启了令和时代。对于刚刚过去的平成时代(1989-2019年),很多日本人认为这是一个经济长期低迷、自然灾害以及天灾人祸多发的时代。而笔者所言的“当代日本年轻人”,都是这一时代刻骨铭心的亲历者、见证者,其沉重的压力,可谓既是平成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与日本人独特的主观心理文化特点所致,也是“罪己”意识等独特的国民性格使然。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尚会鹏:《“缘人”:日本人的“基本人际状态”》,《日本学刊》,2006年第3期。
②尚会鹏:《论日本人的交换模式》,《日本学刊》,2009年第4期。
③《日本公布首部预防过劳死白皮书》,新华网,2016年10月8日。
④《防止“过劳死” 日本无人机“唱歌”催下班》,新华网,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