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章程
中心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下属的研究团体,全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中日关系研究中心”。
本中心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日本研究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对中日关系的研究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重视开展与国内、国外学者及学术机构进行共同研究,并承担国内、国外机构委托的课题研究及主办国际会议项目。
本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
本中心下设研究部、联络部和编辑出版部,各设部长1名。
本中心聘任顾问、特约研究员若干名,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人员均为中心成员,其中一部分人员为中心特约研究员。
本中心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部长(3名)、秘书组成理事会。
本中心的运营经费由所资助经费和外部资助经费两部分组成。本中心接受国内、国外机构的学术经费资助。本中心的经费全部用于中日关系研究及与此相关的学术活动。
本中心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内。
根据情况的变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和本中心理事会的主持下,可以对本章程进行修订。